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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委”换届】东兴市“三步走” 踏实村(社区)“两委”换届之路

2021-01-06 16:38:39   来源:国门先锋 【字体:
  东兴市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坚持全盘局谋划、严把标准关、高质量落实,在工作中出真招、求实效,2020年10月圆满完成“一肩挑”试点工作,全市42个村(社区)中有36个实现“一肩挑”。在借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东兴市以“摸清底数、多方联动、规范操作”三步走举措,推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聚人心、走踏实。

       了解民意,摸清底数“稳步走”。一是摸清现状。派出3个市级调研组,深入各镇、村(社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状况、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收集意见建议800多条,彻底摸清村情民意。二是摸清账目。组织各镇、审计、民政等部门,对2017年换届以来42个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集体财务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将“体检报告”向村民公开。三是摸清思想动态。实行分类谈心谈话制度,由镇党委书记与支书、主任谈,包村领导与其他村干部谈,累计谈心谈话600多人(次),及时掌握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动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

       密切配合,多方联动 “齐步走”。一是点面结合。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换届办,成立指导组、督导组等工作机构,形成以领导小组为“指挥部”,指导组为“参谋部”,督导组为“督战队”的工作格局。二是上下联动。处级以上领导每人联系指导1至2个村(社区),按照“七个一”要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80多个。抽调12人成立3个包镇指导组,对各镇所辖村(社区)换届工作进行指导100多次。各镇结合包村安排,下派42个工作组,开展实地指导600多次。三是左右协同。充分调动市直各部门力量,召开协调会议7次,在村(社区)人选把关、工作指导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成立由17个部门组成的任职资格联审组,提前完成包括村(社区)“两委”、监委成员等2100多名后备力量预审工作。抽调11名熟悉村情的市直单位领导担任京族聚居地等11个重点难点村指导组组长,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及时掌握、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正步走”。一是绘制“路线图”。结合换届选举的总体安排,研究制定村(社区)《换届工作推进表》,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二是打上“预防针”。多渠道开展换届纪律宣传,出动宣传车20辆(次)、张贴海报1000多张、悬挂横幅200多条、推送公众号信息50多条、发放《致全体村(居)民的一封信》10000多份,为严肃换届风气打上“预防针”。三是架起“高压线”。市委组织和纪委抽调6名骨干成立督导组,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进行巡回督导10多次;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专人收集和处理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20多条。

01 纪律宣传


02横幅宣传

03 LED宣传

04电视宣传

05 公众号宣传

 

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之“十严禁”

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
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之“十不准”

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进行拉票。
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含假借春节走亲会友、吃“流水席”、开年宴等方式)、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不准以慰问、帮扶、春节拜年、搞庆祝新春佳节等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不准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不准私自通过电话、发短信微信QQ、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进行拉票。
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之“六个一律”

对以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暴力威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当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或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遵循换届选举程序开展的选举,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
对公职人员参与或者干扰换届选举违规违纪违法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或恶意造谣、贿赂、伪造选票、毁坏票箱、虚报选举票数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换届工作指导把关不严、组织领导不力、消极应付、处置不当,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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