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东兴市申报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预审查工作会议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处一级调研员叶志平率专家组对东兴市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查,并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东兴市市长陈建林、副市长李海参加会议。
会上,专家组首先观看了东兴市宣传视频并听取了东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工作汇报。认为我市突出高位推动,坚持规划引领,狠抓生态项目,生态县(市)创建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对照有关指标,专家组逐一对相关责任单位提出了完善创建工作报告的具体建议。
为持续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的步伐,陈建林指出,东兴市将严格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明确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时限;要聚焦难点,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必须克服困难、整改到位,补齐生态建设短板;要打造亮点,学习新方法,落实新举措,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方法,创建一个适用于东兴市长效发展的新机制。
记者:方平 唐国晓(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