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财务会计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证书或毕业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4.政治面貌:党员优先;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填写好《东兴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发送至报名邮箱:dx7681600@163.com。
联系电话:0770-7681600
传 真:0770-7661932
地 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281号东兴市政府大楼201室
(三)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笔试通知。笔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获笔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后进行面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聘用。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五、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待遇不低于3000元/月(含五险)、工会福利等。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东兴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裴健伊,联系电话:0770-7681600。
附件:《东兴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兴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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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君静
审核:黄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