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东兴市北郊、墩伍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将启用国道G219线K10059+300M、省道S312线K236+800M路段公路超限电子检测系统设备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
二、检测路段将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双向24小时不停车自动检测,请严格按照规定合法合规装载、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禁止货运机动车辆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系统检测的目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辆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采集到的数据信息记录资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三、2024年3月1日0时至3月31日24时为政策法规宣贯期,在此期间,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企业和个人主动卸货至国家规定的限载标准的,将以提醒教育为主,不实施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日0时起,将对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具体承办单位: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东兴市兴宁路93号东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楼大厅,电话:0770-7660053。
特此通告
东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