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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

2024-03-26 17:18:03   来源:东兴市融媒体中心 广西农业农村厅 【字体:

      为进一步激发质量创新活力,不断开创质量强市建设新局面,提振消费信心,3月25日,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消费者、媒体记者代表,开展2024年度“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消费体察活动。

       活动当天,体察团一行先后参观了怡诚食品开发公司、美之尚食品有限公司等地,亲身体验企业现代化的工作环境,了解产品生产各类专业知识。从原料验收到生产加工,从过程控制到出厂检验,企业负责人都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体察团成员们提出的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等问题一一作答,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消费体察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公益性职责的重要业务活动。东兴市“12315”市场举报投诉中心主任唐上东表示,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会组织更多的活动,走进更多企业进行体察,通过体察让消费者树立质量意识,安心消费,放心消费,同时推进企业加强经营自律管理,增强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3月22日,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开展了新国家标准宣传活动暨水产品销售“净重”行动。在东兴市各农贸市场和海鲜市场,执法人向各个经营户宣传讲解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经营户严格按照标准包装水产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对水产品经营户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个别经营户存在水产品不合理包装和称重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教育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导相关经营户规范经营行为。在此,东兴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热线维权。

 

记者:曹晓玟 钟宇潼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023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

       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该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宣贯实施,开展监管执法,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尽快开展对标达标自评、合理选用包材、规范包装设计。同时,倡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选购过度包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

 

 

 

 

 

 

 

 


 

 

       来源:东兴市融媒体中心 广西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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