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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招人啦~

2019-05-16 09:13:23   来源: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字体:

 

  2019年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协助打私执法部门开展江河、水面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招聘人员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熟悉水性,能够熟练开各类普通船艇;

  4.应聘者为男性,年龄为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5.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4.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协助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情形。

  (三)退伍军人或军烈属、熟悉掌握越语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 5月20日

  2.报名地点:  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东兴市北仑大道448号)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的体检报告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证。证件、证书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复印件恕不退还。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干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四)公示

  面试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格式合同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合同文本,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2000元/月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与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二)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后,工资待遇按照特殊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约5万元/年(含五险)。

  如有不明之处,请提前联系。联系电话: 0770—7698587。

  附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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